新华社聚焦“新”高考:能否在四大焦点问题上有所突破
——焦点2:学生选择性是否增加?
上海、浙江两地“3+3”新高考方案取消文理分科,打破传统文科考“史地政”、理科考“物化生”的模式,考生可根据兴趣和特长,从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任选3科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数据,浙江省选择传统理科的学生由60%下降到17%,选择传统文科的由40%下降到10%,更多学生交叉选择三门选考科目。
记者采访发现,越是学科倾向明显或越早进行职业规划的学生,就能越好地运用选择权。反之,如果学生不知道自己的兴趣所在,在选择考试科目时则容易困扰。比如,高考报名前,还有部分学生要求更改选考科目,有的甚至已经多次修改。
杭州市长河高级中学教师杨春林说,从教近20年,他发现有的学生掌握知识能力表现优秀,但对未来职业、人生却没有起码的思考和规划。新的录取方式,倒逼考生和家长提早关注这些问题。为此,学校已开设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对学生进行指导。
要真正满足学生的选择权,还必须在教学上进行相应改革。从上海、浙江的情况来看,虽然有些学校在教学管理上存在一定困难,但选课制、走班教学、分层教学、分组学习已成为新常态。
上海市格致中学今年有8个班级300多名同学参加高考,教研室主任何刚告诉记者,高一一结束,除了语数外在原来的行政班级上课外,学生们就进入了走班制适应期。学校根据不同科目组合设立了10余个走班班级,并根据学生需求定时调整,开辟特定的走班教室,门口贴有课表。学校还特设了副班主任,加强对负责走班教学教师的联络沟通。
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学校难免出现了某类教师短缺、某类教师过剩的问题。经过不断摸索,沪浙探索出教师“跨级”“跨校”走班,以及大走班、中走班和小走班的分层教学模式。
——焦点3:录取模式有何变化?
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原校长钟秉林说,“新高考”改革的两个基本价值取向,是尊重学生选择权和扩大高校招生录取自主权。改革的最终方向,是实现高校和考生之间的双向选择。
浙江的“新高考”方案,采用“专业+学校”的录取模式,普通类高考考生可填报80个专业平行志愿。今年上海本科批次的志愿填报及投档的基本单位由“院校”改变为“院校专业组”。高校根据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形成若干个“院校专业组”,一个“院校专业组”包括数量不等的专业。因此,本科普通批次志愿填报数量,由往年的最多可以填报10个“院校”志愿,改为最多可以填报24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复旦大学校长助理、招办主任丁光宏说,如果一个学生全面发展、对多个专业有兴趣,就会期待高校能提供整体教育资源,那么,他可以按照“甲校+A专业”“甲校+B专业”的方式填报,增加考入该校的几率;如果一个学生已经想好了专业和职业发展方向,更倾向于专业主导志愿,他就可以按照“甲校+A专业”“乙校+A专业”的方式填报,增加考入某专业的几率。
杭州师范大学校长杜卫说,在新方案中,志愿填报时专业优先,同一专业生源的竞争将成为高校面临的挑战。现在各高校专业的雷同度很高,比如,几乎所有高校都在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今后,一些学校的专业如果没有突出优势,将逐步被淘汰,这对高校的学科均衡发展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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