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原副省长刘志庚受贿案一审被判无期 当庭表示服判

央视新闻   2017-06-01 10:21

  【广东省原副省长刘志庚受贿案一审被判无期徒刑】5月31日,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刘志庚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刘志庚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经审理查明,1993年-2012年,刘志庚收受财物超9817万元。(央视记者奚丹霓)

刘志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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