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截至去年发680余份人身保护令 有效遏制家暴

中国新闻网   2017-03-08 11:16

  中新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 马学玲)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消息显示,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国法院共计发出了680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通过及时下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地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维护了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值此反家暴法实施一周年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3月8日上午,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在北京透露,各地法院受理了一批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和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国法院共计发出了680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通过及时下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地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维护了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用司法手段向全社会宣示,国家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

  这名负责人说,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数量虽然不多,但社会关非常关注,影响面很大,人民法院通过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的审理,充分展示了国家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

  8日上午,最高法还发布了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十大典型案例。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这十大典型案例中,有撤销施暴者监护人资格的,有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还有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被申请人予以处罚的。

  “这些案例是人民法院适用反家庭暴力法,维护家暴受害者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的典型代表。”上述负责人指出,公布这十个案例,宣示了国家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彰显了国家法律的权威,震慑、教育了施暴者。

  其中,从法律效果看,人民法院较好地掌握了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和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证明标准以及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的条件。

  从社会效果看,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切实维护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绝大多数案件中人身安全保护令起到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当事人人身安全的作用。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设立的一个法律保护伞,等于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筑起的一道无形的“隔离墙”,将施暴人阻拦在“够不着”受害人的地方,在很大程度上预防家暴的发生或者再次发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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