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市长进行宪法宣誓 系相关制度实施以来首次
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十四号
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1月12日选出:
沈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姜有为
现予公布。
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主席团
2017年1月12日
姜有为同志简历
姜有为,男,1967年9月生,汉族,吉林农安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管理经济学硕士学位,工程师。
1985—1989年 吉林大学化学系高分子材料专业学习
1989—1994年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橡胶车间技术员
1994—1995年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厂长办公室生产秘书
1995—1996年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调度处副处长
1996—1997年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苯乙烯车间副主任
1997—1999年 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副厂长
1999—1999年 吉化集团生产安全技术部副部长
1999—2000年 吉林省吉林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2000—2004年 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公选)
2004—2005年 吉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2003—2004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管理经济学专业在职学习,获管理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5—2006年 吉林省白山市副市长
2006—2008年 吉林省白山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8—2009年 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经济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9—2009年 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9—2010年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0—2011年 吉林省辽源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11—2011年 吉林省辽源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2013年 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
2013—2015年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5—2016年 吉林省副省长
2016— 沈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党组书记
2017年1月,经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当选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沈阳市新当选市长
首次向宪法宣誓
向宪法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1月12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的闭幕会上,新当选的沈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姜有为沉稳有力的宣誓声响彻辽宁人民会堂。这是沈阳市人民政府新当选市长首次进行宪法宣誓。
在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大会上,经全体与会代表投票选举,潘利国当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姜有为当选市人民政府市长,王翔坤当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昭贵当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周荣生等同志当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在热烈的掌声中,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同代表见面并向宪法宣誓。
姜有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握拳举起,面向全体代表,高声领读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句句铿锵有力,字字掷地有声,许下不辱使命的承诺,扛起不负众望的担当。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关于实行向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为落实好这一制度,省人大制定了《辽宁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向宪法宣誓制度。此次活动是沈阳市实施该项制度以来,首次由新任市长宣誓。
神圣的仪式,郑重的誓言,表达的是对宪法的尊崇、对法治的信仰和对人民的承诺。誓词宣读完毕,会场再次响起热烈而持久的掌声。这掌声饱含着鼓励,充盈着期望,更满载着重托,激荡着全市人民共同缔造幸福沈阳的坚定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