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纪委原书记王民简历资料 受贿700余万获刑11年
打铁还需自身硬,又一纪检干部因自身腐败受到严惩。
2017年1月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原任阳泉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副厅级)的王某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王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0万元人民币。在案扣押的涉案赃款719.5195万元人民币,价值2万元的手表和价值3万元的金佛一尊,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澎湃新闻核实到,判决书中所指的“王某”,即阳泉市委原常委、纪委书记王民。
2014年9月25日,中央纪委网站发布消息,王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两个月后,王民被双开。2014年12月9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王民涉嫌受贿犯罪决定逮捕。
王民 资料图
为企业提供帮助
公开资料显示,王民,男,汉族,1955年4月出生,山西蒲县人,曾担任山西省纪委、监委机关党委书记,山西省纪委、省监察厅党风廉政建设室副厅级主任等职,2008年8月调任阳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在纪检系统工作20余年。
澎湃新闻梳理判决书发现,王民的贪腐问题主要出在任职阳泉期间。其中最常见的是收受企业老板贿赂,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提供帮助。
如2012年-2013年期间,王民曾多次收受山西大正伟业农牧公司董事长龚某某钱财,总计108万。
“2013年底的一天晚上,龚某某到我阳泉的家里,他说他的公司正在办理贷款,已将贷款手续上报至阳泉市农村信用社,希望我给信用社领导打招呼,尽快审查发放贷款。”王民供述,龚某某走后,他发现对方提的两个茶叶袋里装着100万元。
随后,王民给阳泉市信用联社的秦某某打过电话,跟他说大正伟业是省里扶持的重点项目,希望他们尽快审查、给予支持。
2011年春节前,广州第二装修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经理陈某(另案处理)向王民提出,想承揽阳泉市纪委廉政教育基地的装修工程。
据王民供述,陈某先后分两次送给他40万元,第一次在手提纸袋里放了10万元,表示想参与投标。
如愿中标后,陈某前往王民在太原的家中,希望市纪委尽早结算工程款,临走时还放下一个茶叶袋,里面装有30万元。
在煤炭行业兴盛的早些年,王民也没能抵挡“黑金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