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上海、山东四名厅局级干部被检察机关查办

新华网   2017-01-04 18:40

  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 记者4日从最高检获悉,天津、上海、山东四名厅局级干部分别涉嫌受贿犯罪被检察机关查办。

  日前,天津市投资促进办公室原巡视员王富强(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侦查终结,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日前,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天津市蓟州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蓟州区许家台镇原党委书记卢旺(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原主席李耀新(正局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山东行政学院原党委书记高玉清(正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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