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未核准集资诈骗嫌犯苏叶女死刑:考虑自首情节
新华网 2017-01-03 19:42
鄂尔多斯市中院重新审理查明,2006年被告人苏叶女开办俏姿美容院后,在没有资金保障的情况下,以投资煤矿为由,以月4-5分的利息为条件,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并将吸收回来的资金融资给了高俊亮。后因高俊亮无法返还本金及利息,造成苏叶女巨额资金亏空。苏叶女为了偿还前面借款人的本金及利息,虚构事实,以投资煤矿、酒店、开发别墅项目、资金周转等名义,以支付月4-5分的高额利息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
2009年10月至2011年9月,苏叶女向集资参与人王莉琴、高翠娥、柴桂娥等327人非法集资人民币12.29亿多元,扣除退还本金及支付利息数额,实际骗取5.53亿多元。在集资过程中,苏叶女因害怕出事烧毁了2006年至2009年10月间的账目及借款条。
被告人苏叶女融到巨额集资后,部分用于成立公司、农家乐、养生馆、火锅城,部分用于投资养殖场、煤场,支付苏自来等人还本付息。同时,用巨额集资款为自己购买房产、车辆(大部分抵顶他人)。集资期间还购买各种首饰、手机靓号、福利彩票,参与赌博等。
2011年9月20日,苏叶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任文祥在明知苏叶女非法集资的情况下,在苏叶女集资过程中,为苏叶女提供银行账户、存取集资款、收取和退还集资款、出具借条、虚假宣传、核对账目,累计帮助苏叶女吸收资金人民币12.29亿多元。其中任文祥从张雪飞、李云等10人处低利息非法吸收5679200元,高利息放给苏叶女,收取利息差价。2011年10月16日被告人任文祥经电话传唤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案发后公安机关查封苏叶女及相关涉案房产22处,部分无手续未查封。扣押汽车三辆,现金140万元及部分黄金首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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