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饮用水安全状况应向社会公开

中国网   2016-12-19 16:42

­  中国网12月19日讯(记者 尚阳)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12月19日至12月25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

­  《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监测、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频道推荐
  • 中央组织部从代中央管理党费中划拨4.27亿元
  • 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五起政绩观偏差典型
  • 两名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嫌疑人被遣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