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限行:12月16日-12月21日单双号限行时间表区域
聊城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 今起实施单双号限行
12月15日,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Ⅰ级响应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12月16日至21日,聊城市城市空气质量可能连续4天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且可能出现2天以上严重污染。按省环保厅要求,聊城市将启动红色预警,于2016年12月16日零时起启动Ⅰ级响应措施,预测至21日24:00结束。
强制性减排措施: (1)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确保生产安全之外,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应当停止生产。燃煤电厂已完成废气超低排放的,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确保生产安全之外的锅炉也要停止生产。(2)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3)城市建成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4)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5)城市建成区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城市主干道每日进行至少7次洒水抑尘作业。(6)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
建议性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健康防护措施:(1)中小学、幼儿园正常上课,但要停止组织户外活动。(2)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
限行措施:城市建成区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限行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0时起至21日24时,以环保部门监测及专家评审结果为依据适时解除。限行区域为城市建成区站前街以东、建设路和辽河路以南、中华路以西、以北。
限行措施为(1)运输渣土砂石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天禁行。(2)在限行区域内的机动车,按车配尾号实施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为字母的按字母前一位数字实行单双号通行。(3)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运钞车、工程救险车、生活必须品运输车、公交车、长途客运车、出租车、邮政专用车、旅游包车、单位通勤车、车身喷绘统一标识的校车及行政执法车、清障专用车、环卫园林专项作业车、殡仪馆殡葬车不在限行范围内。
限行时间:自2016年12月16日0时起至21日24时(以环保部门监测及专家评审结果为依据适时解除)
限行区域:城市建成区站前街以东、建设路和辽河路以南、中华路以西、湖南路以北。
限行措施:
运输渣土砂石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天禁行。
2.在限行区域内的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为字母的按字母前一位数字实行单双号通行。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运钞车、工程救险车、生活必需品运输车、公交车、长途客运车、出租车、邮政专用车、旅游包车、单位通勤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校车及行政执法车、清障专用车、环卫园林专项作业车、殡仪馆殡葬车不在限行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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