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11月开展大气污染治污措施:方案关键词盘点

河北新闻网   2016-11-18 10:55

  11月17日,石家庄市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决定利用45天时间,在全市开展一次大气污染防治利剑斩污行动。方案中涉及机动车限行、错时上下班、企业限产停产等措施。

  方案明确了13项工作措施和14项保障措施,小编梳理了部分内容,并提炼了4个“关键字”,带你看懂此次行动的决心和力度——

  限

  主城区实行单双号限行,限行期间城市公交车免费乘坐。

  对火电企业实行“以热定电”,最大限度减少火电企业发电量。

  调

  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全市所有行政性机关及事业单位实行“朝九晚五”错时上下班制度。

  停

  除承担居民供暖和保民生等重点任务的生产线外,全市所有钢铁、水泥、焦化、铸造、玻璃、陶瓷、钙镁行业全部停产。

  对全市制药、化工、包装印刷、家具等行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原则上所有挥发性有机物生产工序全部停产。特殊情况不能全部停产的,需报经市政府批准实行限产减排。

  非承担居民集中供暖任务的20蒸吨及以下燃煤工业锅炉、燃煤茶浴炉及花房、苗圃、蔬菜大棚、畜牧生产设施等未采用清洁燃料的燃煤设施一律停止使用。

  凡是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涉气企业一律停工,非民用燃煤设施一律停用。

  全市所有露天矿山、采砂、石材加工、砂石料加工等行业全部停工停产。

  禁

  未经市政府批准,主城区及县城建成区一律禁止建筑物拆除、道路开挖、混凝土搅拌及土石方、喷涂、焊接、切割等具有扬尘和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的施工作业。市住建局负责尽快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所有房建工地须采用密目网从底到顶全密闭防尘措施。以柴油为动力的工程机械一律不得使用。

  未经市政府批准,市区三环内、各县城建成区、新华区学府路(友谊北大街—柳荫街)段,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

  严查“黑加油站(点、车)”,严禁销售低于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及普通柴油。

  严厉打击焚烧秸秆、垃圾、树叶、杂草,烧山、烧荒等露天焚烧行为。

  “一票否决”、严肃问责

  对各县(市)、区PM2.5年均浓度下降率考核目标实行“一票否决”,凡出现“不降反升”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律认定为不合格,并对相关领导予以问责。

  到年底完成两个目标

  方案确定了实施时间为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并提出两个工作目标:

  1、确保2016年PM2.5年均浓度不出现“不降反升”问题,并力争完成省政府下达的PM2.5年均浓度下降10%的目标任务;

  2、确保到年底前不出现AQI日均数值500以上的“爆表”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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