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黎平案件回顾 判处死刑原因+激情杀情人内幕曝光

央视新闻   2016-11-11 11:04

赵黎平(资料图)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一审被判处死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20日,赵黎平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持枪将被害人李某某杀害。2008年至2010年,赵黎平非法收受人民币2368万元。公安机关在赵黎平办公室查获其非法存放的91枚雷管。(央视记者奚丹霓)

  赵黎平简历

  赵黎平,男,汉族,1951年8月生,内蒙古通辽人,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4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职研究生班毕业,研究生学历,一级警监。

  1983年 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公安处刑侦科副科长

  1984年 哲里木盟公安处秘书科长

  1984年 哲里木盟公安处副处长

  1990年 内蒙古公安厅刑侦处副处长

  1991年 内蒙古公安厅刑侦处处长

  1992年 内蒙古公安厅办公室主任

  1994年 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

  2000年 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正厅级)

  2005年 内蒙古公安厅厅长、党委副书记

  2007.02 内蒙古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0.05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10.09副总警监)(其间:2011.09-2011.11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战略班学习)

  2012.02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自治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5.03 涉嫌故意杀人被批捕

  2015.07 被开除党籍

  (人民网资料 截至201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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