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扶贫办原主任赵国明受审 受贿539万余元

法制日报   2016-10-27 11:02

  今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办原党组书记、主任赵国明涉嫌受贿案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赵国明被控受贿539万余元。

  检方指控,2009年至2015年,赵国明利用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办主任的职务便利,为新疆哈密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及王某等个人在扶贫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393144.2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赵国明有自首、立功情节。法院将择期宣判。(记者潘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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