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纪委原副书记受贿案开庭 当庭真诚认罪悔罪

澎湃   2016-10-21 22:52

­  王喜远 齐鲁网

­  2016年10月18日,由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三处指导,东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政协第十一届山东省委员会原常委、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正厅级)、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原副书记王喜远受贿一案在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至2015年,被告人王喜远在担任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主任、常委、秘书长、巡视员、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83.5276万元。

­  被告人王喜远庭审中真诚认罪悔罪,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做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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