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起生效的新规有这些:朋友圈信息可“做证”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6-10-08 11:03
微信朋友圈等电子数据可做刑案证据;考驾照可以“先学后付学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将被依法查处;“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公务员考试作弊将永不录用……10月起,一些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办法开始实施。
● 朋友圈信息可“做证”
由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规定指出,电子数据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以及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等均属于电子数据。
规定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电子数据。当电子数据面临被篡改或灭失危险时,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检察长可批准对其冻结保全。
● “五证合一”减负担
全国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各地将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由登记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企业不再另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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