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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寿县原县委书记张绪鹏一审获刑12年 处罚金210万元

2016-07-25 10:15 来源:法制晚报 0

  7月25日上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7月22日,淮北中级人民法院对寿县原县委书记张绪鹏及其弟张绪刚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张绪鹏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10万元;被告人张绪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75万元。(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稿件统筹朱顺忠实习生王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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