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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31件 挽回经济损失1.66亿

2016-06-21 10:00 来源:央广网 0

  2015年1日至2016年5月,福建各级检察院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31件1784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04件400人,挽回经济损失1.66亿元。

  据了解,去年以来,福建各级检察院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大案1241件,重特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41件188人;立案查办县处级以上要案131人,其中突出查办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李栋梁受贿案,南平市政协原副主席陈增丰受贿案,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副主任徐铁骏受贿案,厦门市环保局原局长谢海生滥用职权、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同时突出查办“小官巨贪”案件,共查办科级以下干部贪污受贿100万元以上案件99件126人,涉案金额合计4.8亿余元。

  去年以来,福建各级检察院还开展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办此类贪污犯罪案件623件814人,涉案金额2.5亿余元。此外福建省检察院还对省内有重大影响的31件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进行挂牌督办,依法快捕快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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