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2016湖北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哪几个月+多少钱+怎么发

2016-06-12 17: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0

  中新网北京6月12日电(张尼)进入6月,不少地区迎来夏季高温期,高温津贴也进入发放时间。记者注意到,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份明确了津贴发放标准。而本月,全国范围内也将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高温津贴发放情况被列入其中。

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

  2016年湖北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仍参照2015年。

  根据湖北省相关部门下发的《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北省2015年高温补贴标准如下:

  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12元/天。

  发放时间:6、7、8、9四个月。

  近日,省人社厅、财政厅、安监局、卫生厅、总工会、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从每年6月1日起,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为每年6、7、8、9四个月,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总额。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延伸阅读: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天津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16:实行动态调整+时间+金额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