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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史少林被“双开” 转移、隐匿赃款赃物

2016-05-20 22:26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0

­  中国经济网乌鲁木齐5月20日综合报道(彭博)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少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  经查,史少林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转移、隐匿赃款赃物;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他人财物;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公共财政资金分配、批办行政许可事项;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索取、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另查获史少林持有巨额财物,不能说明款项来源合法。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问题涉嫌犯罪。

­  史少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史少林开除党籍、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史少林简历

­  史少林,男,汉族,1959年2月出生,陕西渭南人,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8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1977年9月在巴楚县良种场接受再教育;

­  1979年11月任巴楚县群库恰克公社党委秘书;

­  1980年10月任巴楚县农业局干部;

­  1982年9月任巴楚县毛拉公社副主任;

­  1985年9月任巴楚县农工部副部长;

­  1986年8月任巴楚县委常委、红海乡党委书记;

­  1989年3月任巴楚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  1992年8月任英吉沙县委副书记;

­  1992年11月任英吉沙县委书记;

­  1997年12月任喀什地委委员、秘书长;

­  1998年7月任喀什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

­  2001年8月任博州党委副书记、副州长;

­  2005年1月任博州党委书记;

­  2005年4月任博州党委书记、兵团农五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  2007年11月任博州党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兵团农五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  2011年7月任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副厅长,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自治区八届党委候补委员、自治区八次党代会代表、自治区十一届政协委员;

­  2013年7月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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