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世遗”核心区建成“无牌”电站
精巧“套换”旧有“资源”
本报记者曾分别于10月6日、10月7日、10月13日三次实地探访“圣兴电站”,前两次都是经岷江西岸的213国道到都江村地界,磨儿潭水库就在213国道边上,沿通往岷江岸边的水坝往里走,到堤坝最里端,就可见到“圣兴电站”了。电站紧邻着岷江,300米外就是“鱼嘴”,正逢“国庆节”长假,岷江东岸是景区,人声鼎沸,观光游客聚拢在“鱼嘴”前的江心坝上,影影绰绰,很是热闹,而电站这边,鲜有人迹。
从都江村通往“圣兴电站”的磨儿潭水库的这条堤坝,被称作“苏修大坝”。其来历是: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在苏联专家帮助下,曾经要在都江堰“鱼嘴”之上不远处修电站,后来这个项目因故下马,未能建成,但当年苏联专家帮忙修筑的堤坝仍旧部门遗存。而“圣兴电站”就是利用了当年这些遗留建筑的两个水孔安装机组。
据都江堰市政界人士介绍,“圣兴电站”“构思精巧”,一方面利用了历史遗留堤坝,另一方面利用都江村的原有小电站,“对外声称是扩建,实际上是建了一座新电站。”本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圣兴电站院落的东侧为岷江,西侧墙根处即是宽约两米的白马堰,白马堰在磨儿潭水库建成以后从水库引水,恢复使用,都江村原小电站的机房仍旧存在,站在“苏修大坝”上望过去,那已是一座破旧的房屋,被围在“圣兴电站”围墙之内。10月13日本报记者第三次探访“圣兴电站”时,曾进入电站后院,走到原都江村电站机房处查看,机房周围杂草丛生,门窗破烂洞开,明显已被弃用多时了。
“圣兴电站”是由都江堰圣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圣兴公司”)投资修建。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早在2012年8月即已发起,正式成立于2013年1月17日。其股东共有四个:都江堰宝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瓶公司”),此为都江堰管理局的下属公司;都江堰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都江堰国投公司”),此为都江堰市政府投资平台;都江堰市紫坪铺鑫隆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隆公司”),此公司是由原都江村电站改制而来;深圳市嘉兆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嘉兆基公司”)。
圣兴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宝瓶公司、深圳嘉兆基公司、鑫隆公司于2012年9月分别出资1680万元、800万元、300万元。鑫隆公司的出资方式是“实物”,都江堰国投公司直到2014年9月12日才以货币方式出资1220万元,是第二大股东。圣兴公司“住所”是都江堰市幸福镇公园路60号,这里正是都管局机关所在地。
工商资料显示,2012年8月31日,圣兴公司召开董事会,选举刘道国为公司董事长(法人),并聘任刘道国为公司经理。本报记者了解到,刘道国当时为都管局局长,现在仍在担任此职。2014年1月9日上午10点,圣兴公司在都管局水调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董事会,免去刘道国董事长、经理职务,选举许先海为公司董事长,并聘任许先海为公司经理。本报记者了解到,许先海现为都管局任经营处处长。
在成立之初,圣兴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项目投资”。工商资料显示,2015年1月9日,圣兴公司向都江堰市政府提交“关于请求协调解决工商变更的请示”报告,该报告写道:“都江堰市圣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修建的紫坪铺都江水电站已于12月13日并网发电,且电力许可证已办理,现需到都江堰市工商局办理经营项目变更,增加发电经营项目,请都江堰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能够予以尽快解决。”都管局局长刘道国在该报告上批示:“同意,请政府支持。”
工商资料显示,2015年1月9日当天,都江堰市政府办公室即收到了圣兴公司上述函件,市政府秘书长赵登强同日在公文处理单上写下了“呈韩冰副市长阅示”的“拟办意见”。2015年1月12日,都江堰市副市长韩冰做出批示,措词谨慎:“由都江堰管理局对圣兴公司出据的申请合法性、真实性负责,请工商局依法加快解决。”圣兴公司的该项工商变更顺利完成。
10月21日,都江堰市副市长韩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回忆:“当时就是支持企业按程序来办相关手续,但后来怎么办的就不太清楚了。”在韩冰看来,她所作的并不是针对某种特殊情况的批示,但对于圣兴公司,韩冰表示并不清楚情况,“要问都管局才行。”韩冰知道都管局修建“圣兴电站”一事,但具体怎么修建的,她也表示“不清楚”。
“都管局是个副厅级单位,比我们都江堰还高一截,我怎么会知道他们的情况呢!”韩冰说。
“刘老板”的协议
2012年8月里的一天,都江堰市律师陈平(化名)迎来了一位客户,就是原都江村电站的承包者刘忠。“他说他是都江电站站长,他的电站要折价300万元,跟人合作,他要我写一个协议,保证在合作中每年有60万元的利润,每月5万元。我就查公司法,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可以不按出资比例来分红,就给他写了。”
在陈平给刘忠写下的《关于保证股东都江堰市紫坪铺鑫隆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收益的协议》里,圣兴公司还未出现,而是宝瓶公司(甲方)、都江堰国投公司(乙方)、深圳嘉兆基公司(丙方)、鑫隆公司(丁方)出资设立一个名叫都江堰市都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新公司,“开发水电项目,共谋发展”。
而之所以要这么写,按照这份协议,是考虑股东鑫隆公司的下列因素:“1.原有完整经营实体都江堰市紫坪铺都江水电站;2.电站经营良性运作,一直盈利;3.都江堰市都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借助鑫隆公司的原有电站扩大经营规模,简便、快捷进入项目建设,尽早获取投资收益;4.鑫隆公司所占股份最少。”
所拟协议共六条内容,主要有:1.新公司自xx起每月支付丁方五万元预分配款,次月5日前支付,此款丁方不承担任何税费,为税后净值;2.年终结算,按股份计算丁方分红应得数额,扣除预分配款60万元后的余额,一次性支付给丁方;3.丁方不承担新公司的货款本金利息,因此对分配给丁方的利润分红时,新公司的货款本金、利息,不计入运营成本的核算;4.新公司资本的增值,丁方按股份比例获取份额。
“对于一个股东来说,这些条件非常优厚,”一位都江堰政界人士据此分析,“很明显,新公司很想借用鑫隆公司都江电站这个牌子。”
在刘忠找到陈平之前,陈平与刘忠并不认识。“后来,他们是否按这个协议来合作的,我就不知道了。”陈平说。
而在都江电站原来的所有者都江村村民口中,刘忠被称为“刘老板”。本报记者了解到,“专门搞电站的”刘忠是都江堰市胥家镇人。10月21日上午,本报记者拨打刘忠的手机,在电话接通后,记者刚说明采访意图,刘忠即挂断了电话,之后再拨打,他一直未接听。
从鑫隆公司工商资料中,可以窥见刘忠承包都江村电站并入股圣兴公司的大致脉络。都江村电站原称“白沙都江电站”,是于1977年8月简易建成,装机容量为75千瓦,实际发电容量为50千瓦。1989年,都江村将该电站租赁承包给徐国沛等人,扩建经营。
徐国沛今年77岁,已重病在床,他向记者回忆,当年他经营都江水电站,规模是“2个机组,共400个千瓦”。2005年7月,电站转租给刘忠,刘忠成为法人,徐国沛等人获50万元。
在入股圣兴公司前,“白沙都江电站”在刘忠手上经过了几个步骤的运作:
2012年5月,“都江堰市紫坪铺都江水电站”的企业名称变更为鑫隆公司。
2012年6月27日,都江社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形成决议:1.同意都江堰市紫坪铺都江水电站改制为鑫隆公司;2.同意都江社区农业合作联社作为都江社区村委会代表将都江堰市紫坪铺都江水电站经评估后的净资产19.7494万元作为出资投入到改制后的鑫隆公司;3.同意吸收刘忠、刘田凯为公司新股东;同意改制后的鑫隆公司注册资本金由35万元增加到41.1452万元,其中由都江社区合作联社净资产出资19.749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8%;刘忠货币出资10.697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6%;刘田凯货币出资10.697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6%。
2012年6月27日,都江堰市紫坪铺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对都江水电站改制方案作出批复,“同意你电站提交的改制方案的报告”。
2012年8月17日,鑫隆公司召开股东会,形成以下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41.1452万元变更为300万元,增加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58.8548万元由都江社区农业合作联社出资11.48万元,出资方式为实物,刘忠出资123.6874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34.3021万元,实物出资89.3853万元,刘田凯与刘忠的出资数额与方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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