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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公布 2018年起正式实行

2015-10-19 14:35 来源:法制晚报 0

  今天上午,《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正式公布, 明确了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配套措施,并提出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法晚记者了解到,《意见》指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包括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适用于各类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初始投资、扩大投资、并购投资等投资经营行为及其他市场进入行为。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限制准入事项,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法晚记者了解到,《意见》明确提出,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开的原则,从2015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意见》同时还要求,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要坚持法治原则、安全原则、渐进原则、必要原则、公开原则。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由国务院统一制定发布;地方政府需进行调整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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