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人民法院:集中宣判四起故意毁林犯罪案件
闽北日报 2018-07-25 09:18
“被告人廖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7月24日,武夷山市人民法院第三次公开集中宣判,对近期审理的四起故意毁林犯罪案件进行宣判。
本次宣判的四起案件涉及盗伐林木、故意毁坏财物等罪名,涉案被毁林木包括杉木、马尾松、阔叶树等树种,共折立木蓄积量38.5325立方米。法院当庭依法对12名被告人处以刑罚。
近年来,由于武夷山茶叶市场持续走俏,受经济利益驱使,武夷山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茶等破坏生态行为时有发生,烧山种茶造成水土流失,影响武夷山生态环境和茶旅产业可持续发展。为了推进茶山整治工作,武夷山市委、政府相继出台了《开展违规违法开垦茶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据悉,今年以来,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共开展破坏生态案件公开集中宣判活动3场,涉及10件故意毁林犯罪案件,彰显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通过公开宣判的形式,营造了打击违法犯罪的声势,震慑毁林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助力武夷山市整治“两违”开垦茶山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