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检察院有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扎实开展

人民网   2018-11-29 17:04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为抓好这个“牛鼻子”,建瓯市检察院采取多项举措,在真抓常抓、抓紧抓实上下功夫,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组织新录用的检察干警参观建瓯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郑周文婧摄)

从严抓思想教育,提高廉政意识

  建瓯市检察院以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和日常教育为抓手,从严抓好思想教育。该院采取集中教育、专题党课、个人自学等形式,利用节前警示教育会、党组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检察长办公会、支部学习会等时机,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和中央、省市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执行措施。

  结合系统内外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该院对全体干警进行教育、提醒,使大家知规定、明底线。今年来,分别在元旦春节、端午节、中秋国庆节前夕,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会3场,受教育210余人次,组织新录用聘用制书记员和检察干警到建瓯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共2批78人次。

从严管党治党,抓好党建工作

  建瓯市检察院党组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议程,聚焦主责主业,自觉做到全面从严治党。

  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党组抓机关党建“领导、管理、用人、保障”四项责任,坚持把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

  党组经常听取党总支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总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持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指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和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走样、不打折,确保机关党建工作各项任务在制度的轨道上规范运行。

  各支部分别由一名副检察长作为该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的分管领导,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党组指导各支部开展党建活动,支部结合各自检察业务优势,广泛引导动员,做到精心组织、人人参与,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建活动。

  建瓯市检察院通过党建活动提升党员的凝聚力,以党建促队建,提升队伍活力,打造匠心检察。

从严抓执纪监督,扎实做好日常谈心谈话

  建瓯市检察院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细化分解为具体任务,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对象、责任内容、问责情形,要求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签字背书、留存备案,把责任具体到岗,“一岗双责”,真正把监督责任扛起来。

  该院分级分批组织开展廉政谈话,采取集体谈话和“一对一”谈话相结合的形式,一年来检察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二层负责人、二层负责人与普通干警开展平时谈心谈话77人,对新录用和岗位调整人员进行任前廉政谈话21人次,对7名干警进行提醒谈话,使管党治党从只盯少数人向管住大多数转变,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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