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农保却不能报销?南安洪梅一村民不解
2015-09-16 16:01 来源:南安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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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都办好了,农保为什么不能报销医药费?近日,洪梅镇梅溪村村民叶土地拨打本报热线求助。
昨日,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病人出院后需在3个月内报销,叶土地提交的材料已过期。
2013年8月18日,叶土地的母亲林秀珠中风瘫痪,被送去厦门市第一医院就医,8月28日出院回家,3天后去世。想到他们每年都缴交医保费用,9月3日,叶土地便到洪梅世道医院的农保报销中心窗口打算报销。
由于叶土地将住院发票原件丢失了,报销中心工作人员告诉他,要补办并盖公章,让他备齐住院发票、疾病证明书等8种材料。
往返4趟厦门,并登报声明住院发票原件作废后,已经是2013年12月。叶土地说,当他拿着备齐的材料到农保报销中心时,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不能报销。
昨日,记者来到世道医院了解情况。“出院后,3个月内报销才可以。这些材料都已经过期了。”农保报销中心工作人员查看林秀珠的有关资料后说。
“如果发票原件丢失,可以通过复印医院存底的发票复印件,并盖上公章,原件要登报声明作废,并且要在出院3个月内报销。”南安市社保中心谢副主任证实了该说法。
南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的客服人员同样表示,从2015年3月31日开始,已经结束2015年之前的所有报销。(记者 杨玉蕊 见习记者 黄俊涛 实习生 赖香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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