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乐峰黄女士遇车祸致残 拖了14年的赔偿款到位了
“真的多亏了法官,不然这笔钱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回来。”昨日,病床上的黄女士一边说着感谢,一边颤抖着在结案书上盖上指印。今天,她就能拿回那笔拖欠14年的事故赔偿款了。
15年前遇车祸致残赔偿款久拖未决
黄女士是乐峰人,和丈夫潘先生育有一儿一女,丈夫平时在工厂上班,黄女士在家做些散活,日子虽不富裕,但简单甜蜜。
“可因为那场车祸,整个家都垮了。”黄女士说。
2000年10月31日13时50分,潘某云骑摩托车载着黄女士,行至梅仙线8km+700m处,潘某云在路边停下,由黄女士下车到对面店铺买农药。怎料,一辆小货车突然驶来,撞上了黄女士乘坐的摩托车,黄女士被货车齐腰碾过……重伤的她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在医院住了近1个月、花了6万多元后,因经济困难,她只得出院疗养。
事后交警作出事故认定,肇事司机彭某水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黄女士则落下一级伤残,终日卧床。
2001年底,黄女士提起民事诉讼,向彭某水、车主彭某金索赔。法院判决彭某水应赔偿黄女士各项损失20余万元,扣除已垫付的,还应赔偿18.6万余元,彭某金应在彭某水无力赔偿时承担垫付责任,判决在二审得到了维持。由于赔偿款迟迟拿不到,2002年8月,黄女士申请了强制执行。
接到申请后,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彭某水在洛江区虹山乡的房屋,但其仍未还款。2002年11月,法院又依法拍卖了彭某金的货车,将部分执行款交到黄女士手中。至此,彭某水两人仍拖欠着17万余元的赔偿款。之后,法官穷尽执行措施,两人却不知所踪,且其居住的房屋是其父母所有,没法交付拍卖,家中也没有什么财产可执行,案件只能中止执行。
多次往返了解情况事情终见转机
几经易手,该案落到了市法院执行局洪法官手中。
为妥善解决该案,法官多次往返于申请人、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家中了解情况。
“虹山乡很偏僻,被执行人家里也很困难,要让他拿出钱来,难!”法官告诉记者,案件久拖未决,申请人又瘫痪在床,体弱多病还经常要吃药住院,情况更是糟糕。
今年6月,法官再次来到虹山乡彭某水家中。跟上次一样,还是没找着人,却找到了彭某水的弟弟彭某,彭某表示,愿意帮哥哥凑钱支付赔偿款,但只能给13万元。
一见事情有转机,法官多次上门协商,打了数十个电话跟彭某做工作。与此同时,人民陪审员潘建辉也多次到黄女士家中做工作。
最终,在法官和陪审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彭某水一方一次性付清16万元了结此案。
7日,彭某准时将钱款凑齐,送到了法院。
赔偿款到位法官亲自送来好消息
8日上午,为了能让申请人早日拿到赔偿款,洪法官赶紧带上结案书赶往泉州市第一医院新院部,将钱款到账的好消息告诉黄女士夫妇。
“这都十几年了,你们真把钱拿到了?”病房内,潘先生仍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在得到法官的肯定回答后,潘先生对着法官连声道谢。
“带上证件和银行卡等,明天就可以来法院领钱了。”法官一边拿出结案书,一边叮嘱潘先生。在潘先生签完结案书后,病床上的黄女士也在结案书上按上了手印。
“早就该赔偿了,你看她就这样一直躺在病房里,身体几乎动不了,事故把她害成了这样。”得知赔偿款到位,邻床的病友也不禁为黄女士感到高兴。(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 洪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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