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一百年大厝村民私自翻建祖厝两间房 引他人不满
乐峰镇炉中村有个百年大厝,走出30多户居民,这些人大多奔波在外。
4月,村民黄某娥欲将亡夫及亡夫其他两兄弟所有的大厝两间房进行翻建,虽然族中长辈强烈反对,但她固执己见,新房已盖了2层。为维护祖厝,给子孙留一个“根”,其他住户与黄某娥之间发生激烈的冲突。数天前,住户们向乐峰司法所申请介入调解。
翻建祖厝两间房房屋已盖了2层
这个大厝邻近镇区街道,面积很大,由中间大厝和两边护厝组成,黄某娥翻建的就是左边护厝的两间屋子。
记者看到,房屋现已盖了2层,但未封顶,面积有数十平方米(右上图)。
司法所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了3份申请书,其中一份是村民潘某树的申请,上面写着:位于炉中村洋中顶新的大厝祖厝,护厝中有两间间厝是他和两兄弟潘某金、潘某枝所有,现潘某枝之妻黄某娥及其子未经他和潘某金之子同意,私自将3兄弟共有房间拆建,侵占他和潘某金家庭权益,现请求制止违建,恢复原貌。
另一份申请书是潘某孝所写,上面写到,其住所与黄某娥相邻,黄某娥在翻建时,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将其与黄某娥共用的墙拆除,柱子、角枝也被割掉,造成间厝漏雨并有倒塌危险,要求恢复原貌。记者现场看到,房子翻建后的情况确如申请上所说,间厝的墙被拆除,柱子被割掉,造成房屋结构不稳定。
第三份申请是6名祖厝居民共同申请,称黄某娥行为影响祖厝的“风水”和安全,希望政府制止违建,保护他们共同的祖传产业。现在房子屋顶漏雨才想翻建祖厝房子
记者了解到,早在黄某娥向丈夫的二哥潘某树及其他住户提出翻建祖屋的想法时,就遭到强烈反对,那么,是何原因让她一意孤行?
黄某娥说,她原来的房屋太旧,经常漏雨,还有蛇进来,她很怕,而且老屋位置偏僻,儿子的女友很嫌弃,所以才想翻建祖厝,而且她事前已征得潘某树同意,反正二哥他们久居香港,不常回来。
但黄某娥的说法遭到潘某树反驳,“我根本就没答应,刚开始建的时候,我专门从香港赶回来劝她不要建,祖厝是大家的根,是30多户居民共同的财产。”潘某树说,他希望未来能带上子孙回祖厝看看,留个纪念。
潘某树说:“我们原本打算30多户共同筹资100万元翻建祖厝,没想到弟媳自己将古厝拆了,我们愿意弥补弟媳损失,只希望不要建了,但她却说不让建可以,要帮她另找地方建。我们协商未果,才拖到今天这般田地。”
那么,黄某娥现在居住环境如何?记者现场看到,黄某娥所住的是1984年建的老宅,距祖厝不远,但房子还很新、地方很大,有很多房间,装修还可以,只是每间屋顶都有些裂痕。潘某树说,如果只是屋顶漏雨,花点钱修补下就好了,何必另外翻建,“我愿意出这维修费”。黄某娥则表示,维修要花很多钱,还不如新建。
保留房屋拆除2楼潘某树补偿2.8万
潘某树说,房屋现在已建了2层,他也不要求把房屋全拆了,至少拆了2楼,不要高过祖厝高度,以免坏了“风水”,“拆除费用由我来出,一楼她可以自行利用,不会分她一分一毫,只是不能将其转售他人”。
黄某娥起初不愿接受,认为不盖两层夏天会热。但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数个小时的调解,黄某娥终于答应拆除,但要答应让她搭建遮阳网。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潘某树同意一层店面由黄某娥自主经营,但不可转售他人;二楼现有砌的砖头应该卸下,不能再加盖,可以保留四周围栏约1米高,为安全起见,以双方现场勘察认定为准;潘某树同意补偿黄某娥2.8万元;翻建影响到潘某孝旧厝的地方,黄某娥负责修缮;以后整幢大厝业主如果协商同意翻建,黄某娥应无条件答应;以上协议双方都要遵守,以后不得再因此事起争端。(记者 邹思敏 李想 实习生 赖香珠 通讯员 李志远 凌海玲 文/图)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