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2015-08-06 09:02 来源:南安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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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永俊带队开展为期3天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市领导林建辉、张瑞平陪同。
执法检查组一行实地走访了九都镇、省新镇、码头镇、诗山镇、洪梅镇等10个乡镇的18个项目,围绕水污染防治法宣传、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业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控制、生态治理工程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召开座谈会。
在石井镇苏内水库现场,水清澈见底,水库后壁的绿植郁郁葱葱。2011年,苏内水库后壁山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治理面积771亩,总投资551万元。目前,该项目工程施工已全部结束,绿化种植工作也已全部完成,共造林530多亩,封禁220多亩。
黄永俊表示,石井镇要走出“先发展,后治理”的老路,加强生态规划,持之以恒保护生态环境和水资源,减少石材开采,进一步加快石材产业转型升级。
据了解,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自该法实施以来,南安依法强化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监测显示,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在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表示,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落实”的原则,全面落实防治措施;要强化法律宣传,改变群众观念,提高守法和参与保护水资源的意识;要加强巡查监督,在防止企业偷排偷放的同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保证设施安全正常运行,为企业达标排放提供保障;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水污染行为,对典型的案件要进行曝光;各部门要形成合力,建立联合专项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水平;要加大投入,发动社会参与投资,推动环保项目建设,解决历史欠账问题;要同步推进重点领域、行业水污染防治公共平台建设,减少重复建设。(记者 杨玉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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