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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有根燃气管道楼上却扔下百余烟头 事发南安

2015-08-04 10:17 来源:南安商报 0

  买套房还带天台,冲着这个“福利”,市民陈先生在市区皇家滨城小区买了一套房子。但入住后,他却因为这个天台烦心不已。

  昨日,陈先生拨打本报热线0595-26531010反映,楼上住户经常往下扔东西,导致天台上垃圾遍地。

业主

楼上乱扔垃圾担心天然气管道被砸坏

  朋友买了个带天台的套房,可以在天台上养花种草、锻炼身体,晚上还可以纳凉聊天,这让陈先生羡慕不已。

  2009年,陈先生看到皇家滨城3号楼306室外就有一个大大的天台,他毫不犹豫地买下306室。然而,4年前,入住套房后,天台给他带来的烦心事却接连不断。

  “阳台基本上成了天然垃圾堆了。”陈先生说,3号楼有30层,楼上有50多户住户,个别业主经常往下扔垃圾,不时还有脏水泼下,让人难以接受。

  “有一次楼上扔了个烟头,将我家晒在天台的衣服烧出一个洞。”陈先生告诉记者,楼上还曾丢下一块瓷砖,瓷砖碎片把他家的玻璃都砸碎了,“要是砸到人后果就严重了”。

  此外,天台上一根天然气管道横穿而过,更是挂在阳台外的不定时“炸弹”。“如果楼上扔下的垃圾,砸坏了管道,天然气泄漏,如果楼上的烟头再扔下来,很可能发生爆炸。”

  昨日,记者通过陈先生家的阳台,来到天台,发现天台上散落着不少饮料瓶、包装盒,还有上百个烟头。

  在记者观察的10多分钟里,楼上就有人往下扔垃圾,砸到陈先生阳台上的铁皮遮阳棚,发出“砰”的一声,记者抬头看时,抛物之人已经不见踪影。

物业只能提醒不能执法已安排保洁定时打扫

  随后,记者走访了小区的其他楼房,发现小区2号楼的3层也有天台,天然气管道也排布在楼板上,天台上同样散落着些许垃圾。

  基于陈先生的担心,记者咨询了市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天然气管道属于低压管,就算出现破损,也不会有大量的天然气泄漏。管道在天台的空旷地带,天然气就算泄漏也不会达到爆炸的浓度,天然气燃点为540℃,而点燃的烟头温度为二三百摄氏度,所以无须担心天然气管道爆炸。

  对于高空抛物的问题,记者联系了皇家滨城小区物业——福建省远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安分公司,公司的负责人对此也气愤不已。公司经理齐根民表示,他们经常贴“禁止高空抛物”的提醒,并到业主入户宣传,但收效甚微。

  “高空抛物是业主个人素质的问题,物业管不来。”齐根民说,他们也很无奈,只能提醒不能执法。“我们已经安排保洁人员定时对天台进行打扫。”

律师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不能确认谁抛的要一起赔

  对于高空抛物,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苏志聪律师表示,高空抛物也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苏志聪告诉记者,首先,根据主观恶意程度,高空抛物行为可能构成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故意伤害、过失致人重伤以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其次,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如果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同幢楼房其他业主可能因此被连累而承担补偿责任。(记者 陈江涛 见习记者 陈晓萍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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