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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定宏决定逮捕

2015-06-29 15:48 来源:泉州市人民检察院 0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南安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定宏(主任科员)决定逮捕

  闽南网6月29日讯 据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6月27日消息,日前,经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南安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定宏(主任科员)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南安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定宏(主任科员)决定逮捕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南安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定宏(主任科员)决定逮捕

南安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定宏(正科级)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

  据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6月19日消息,日前,经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安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南安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定宏(正科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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