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洪濑镇生活垃圾处理费7月起上涨1-3元
2015-06-17 17:16 来源:南安商报
0
昨日,记者从洪濑镇整洁办获悉,7月1日起,洪濑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将提高。新标准中,未实行物业管理的每户将从原本的12元/月提升至15元/月。实行物业管理的每户将从原本的8元/月提升至9元/月;普通营业店铺每间将从原本的27元/月提升至30元/月;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民营企业、各厂家从原本的4元/月提升至5元/月;酒店、宾馆、旅社、招待所、商场、超市、娱乐场所、集贸市场、车站、餐馆等单位按计量收取。供水区的居民用户、店面、餐饮营业店铺和单位用户,由锦辉自来水公司征收自来水费时一并代征。(记者 庄晓丽)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