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南安 > 南安新闻 > 正文

南安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可养区划定调整已确定

2015-05-29 10:58 来源:南安商报 0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研究,南安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可养区划定调整已经确定,城市规划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流域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产业集中区皆为禁养区范围。

  “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东至双溪,西至扶茂工业区,南至杏莲,北至泉三高速公路南安互通口,各个镇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学校、医院、盐田等需要保护的区域。”市环保局生态科科长张新华说,这些都属禁养区,像美林街道、码头镇、九都镇整个都是禁养区,溪美、柳城街道大部分都是禁养区。在禁养区内,所有的生猪养殖场,都须在2015年年底前关闭拆除。

  “禁建区指的是在一定区域内限定畜禽养殖数量和规模,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张新华说,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1000米直线距离范围内区域、城市规划区用地、城镇规划区用地、风景名胜区等用地、市级以上工业区规划用地范围外延1000米直线距离范围的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10公里径流距离范围、晋江干流及东西溪沿江两岸一重山内1000至5000米直线距离范围,或一重山外1000至5000米径流距离范围、支流沿江两岸500至1000米直线距离范围,皆为禁建区。除了禁养区、禁建区划定的区域,其他都是可养区。

  “‘三区’范围明确,突出饮用水源、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环境保护,禁养区具体范围细化到村,都是为了减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希望群众能了解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市环保局局长苏建华说。(记者 王君)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采购商多了果农三天卖出上万斤
下一条:南安发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查火患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