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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160户地质灾害搬迁户每户至少可获万元补助

2015-05-12 10:42 来源:南安商报 0

  我市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地质灾害搬迁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年泉州市政府安排我市地质灾害搬迁任务160户,地质灾害搬迁户将享有三级财政补助资金。其中,旧宅拆除并复垦的,每户可享受补助资金不少于3万元;旧宅基地确实无法复垦的,补助到户资金不少于1万元。

  据了解,南安地处中低丘陵区,境内地质结构活动强烈,气象条件复杂,工程建设活动强度逐年加大,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然面临严峻形势。截至目前,全市已经查明地质灾害点124处,房前屋后高陡边坡295处,共有618户2699人的生命受到威胁。

  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地质灾害搬迁户将获得省、泉州、南安三级资金补助,分别是由省国土资源渠道每户补助1万元,泉州市国土资源渠道按搬迁户每人2000元予以补助,南安市财政按每户5000元予以补助。旧宅拆除并复垦的,按规定标准另行予以资金补助。

  “除了集中安置,地质灾害搬迁户还可选择自建、购房等安置方式。”南安市国土局相关人员介绍,对符合补助条件的集中重建户和进城(含城镇)购房户,将实施叠加补助。也就是说,除了资金补助以外,对于重建户,还免收土地证书、房屋产权证书工本费,以及征地管理费、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新型材料专项资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而对于搬迁对象,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凭县级政府批准的地质灾害搬迁补助对象证明,免征契税,免收土地、房屋登记费,购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最优惠政策;首次购买普通存量住房的,免收交易手续费。(记者 卓晓熹 实习生 黄俊涛 通讯员 黄明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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