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一男子攀车阻止小车逃逸被带行受重伤
闯红灯撞上小轿车,农用车司机娄某怕担责驱车逃跑,小车司机在阻止其逃逸过程中,被车带行导致受伤。近日,娄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南安检方提起公诉,目前案件移交至市法院。
去年7月1日凌晨,娄某(贵州人,在水头打工)拉完最后一趟杂土,开着空车准备回出租房。途经一红绿灯路口处时,见没什么车辆,就闯红灯过马路,不料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
轿车司机陈某随即下车,要求娄某下车处理。心想要负主要责任,娄某害怕了,自己的车只买了强制险,这一撞可能要赔很多钱,家里还有生病的孩子等钱治病,想到这,娄某没停下,开着车沿着国道324线往厦门方向逃跑。
开了几百米后,娄某以为没人追来,赶紧熄火停车,想着“避避风头”,再将车开回家。这时,陈某却一路小跑追了上来。
“砰、砰、砰……”陈某找到农用车后,先是敲驾驶室的门。娄某不理睬,陈某就一下跳上驾驶室左侧的脚踏板,身体“挂”在未摇起的左侧车窗处,喊娄某下车处理。
娄某一阵慌乱,当即启动农用车,不顾车上还“挂”着一个人,快速拐过路口往前行驶。
“停车,快停车……”陈某立马喊道,因车速太快,他不敢跳车,只能紧紧抓住车门不放。其间,陈某试图拔钥匙未果,不住地朝车内喊话,想让娄某停下来。
“他害怕了就会自己跳下车。”娄某心想,尽管知道这样陈某可能会有危险,他还是往前开,车辆一路摇摇晃晃,直开到水头东泉村隘门前的路段时,他才发现陈某不见了,便停下车朝后视镜看。娄某看到,倒在路口的陈某从地上爬了起来,以为没什么事,便开车返回租房。
今年2月2日,娄某在杭州火车站进站大厅被民警抓获,他这才知道,出大事了!那次惊慌失措的逃逸,让陈某受了重伤,损伤程度达重伤二级(两处),轻伤一级(两处),陈某左腿已被截肢。
“娄某明知攀在农用车左侧驾驶室的陈某有可能从车上掉落,面临危险的时候,仍继续驾驶农用车,放任该结果的发生,最终致使陈某的左脚撞到道路中间隔离护栏,失去重心摔下,酿成重伤悲剧。”经办检察官认为,娄某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间接故意,涉嫌故意伤害罪,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 黄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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