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法院首次邀请专家“会审”行政案件
29日,市法院首次引入行政审判专家“会审”机制,邀请泉州市委党校讲师吴铭东、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斯彬两位专家列席旁听席,公开审理了一起“民告官”案——土地行政登记纠纷案。
该案件原告是英都某村民小组,被告是市政府,涉案土地是原告集体所有和耕作的土地。
2005年1月,市政府下属机构市国土资源局将该地确权登记发证给南安信用合作社,又于2008年3月同意该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把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给南安农村合作银行。
今年1月15日,原告认为被告在以上两项行政行为中存在违法行为,遂将市政府告上法庭。
当天庭审现场,法官首先介绍案情及相关法律规定、政策背景,原、被告双方进行激烈抗辩。之后的专家会审环节,吴铭东、陈斯彬两位专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针对该案发表中立性、专业性的意见,供合议庭参考。“就相关疑难复杂行政案件邀请专家提供专业意见,有利于从源头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机关案件的办理流程,另一方面也能够提升法院行政审判水平。”吴铭东表示。
据了解,行政审判专家“会审”机制于本月3日由泉州中院首次提出,系全国首创。
目前,已有33位专家被聘入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专家库,他们来自省、泉州市行政机关业务骨干、高校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专业人员等,专门参与“会审”行政案件。
“专家参与‘会审’并不是参与案件审判,而是作为独立第三方,利用专业知识,提供专业意见,供合议庭参考。”市法院副院长郑碧宗说,专家“会审”机制将贯穿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在行政阶段,行政机关执法或重大行政决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即可请专家提供法律意见帮助解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在诉讼阶段,法院在立案前将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挑选专家开展诉前协调;审理时,专家可依法列席案件的庭审、调查、协调等各项审判活动,发表意见,并在案件审理涉及专业问题时,接受合议庭的咨询;判决后,当事人不服判决,专家还可进行答疑解惑。
当天,这起“民告官”案没有当庭宣判。(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 洪江波)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