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调研组来南安检查科技进步“一法一例”实施情况
2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群英带领省人大调研组来南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及《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执法检查。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生,南安市领导王春金、黄永俊、郭宁陪同检查。
调研组实地走访了阳光大地(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福建瑜鼎机械有限公司,询问企业实施科技进步“一法一例”的举措,详细了解企业的创新服务能力、知识产权、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成效,并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座谈会上,刘群英肯定了南安贯彻实施科技进步“一法一例”的工作成效。她建议,南安要引导企业坚持科技创新,增强企业自主创新意识,营造全市上下的创新主导氛围。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政策措施宣传力度,给予企业资金、平台、服务等各种支持,助推企业不断加快创新、加速发展。
刘群英指出,企业科技创新,要走高端的对接路子,瞄准科技前沿,主动与科研机构、院校合作,尽快掌握核心高端技术。要立足知识产权专业科研成果,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只有转化为生产力和产业,才能真正增强企业乃至整个行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要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尤其是领军人才,注重智力引进和管理引进,以人才带动产业发展。要加大投入,做好融资工作,解决企业资金难题,也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要振奋精神,以更加拼搏、迎难而上的精神,努力奋进,不断提升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水平,推动南安新一轮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南安市市长王春金表示,近年来,南安深入贯彻实施科技进步“一法一例”,积极引导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推动产学研及科技技术转化,促进高新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发展,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深化闽台科技交流与合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阶段,南安将以创建省科技创新型城市试点为契机,结合科技进步“一法一例”贯彻实施,进一步落实各级有关科技创新工作部署,加快实施科技创新工程,加强产学研创新合作,培育企业创新主体,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不断提升科技创新水平。
据了解,自科技进步“一法一例”实施以来,南安以建立健全激励创新机制、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培育壮大创业创新型人才队伍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为抓手,致力集聚创新要素,激活创新资源,转化创新成果,全市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科技创新体系日益完善,科技实力显著增强,先后6次荣获“全国科学进步先进县(市)”称号,2012年居首届创新型国家百强县第32位,2013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并于2009年获评“福建省知识产权强市”称号,2012年被确定为“省级科技创新型城市试点”。(记者 卓晓熹 实习生 黄俊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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