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批泉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始申报
昨日,记者从南安市经贸局了解到,2015年(第九批)泉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已经开始申报。
记者了解到,申请认定泉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要按照《泉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暂行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填写《泉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和《泉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以2014年全年的统计数据填报),并按照《泉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中标星号项目提供相应的说明或证明材料后,按属地原则向经贸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根据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将材料于2015年5月22日之前上报南安市经贸局技术科。值得注意的是,申请认定企业的上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由泉州市经济委员会统一委托审计事务所进行,而无需再自行提供审计报告。
据了解,泉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是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必要条件,认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泉州市经济委员会牵头,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科技局参加,共同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撤销和评价工作。
经认定的泉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政府将按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扶持;企业所在同级财政应给予配套扶持。经考核评价优秀的企业技术中心,给予表彰奖励。企业技术中心承担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和应用及中间试验项目给予优先扶持;符合国家级、省级专项条件的项目由泉州市经信委优先推荐,协助向国家和省经贸委等有关部门申请,争取资金扶持。
此外,2015年(第十九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也已经开始申报。2015年(第十九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需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及企业书面申请材料上报泉州市经信委、泉州市财政局。
早在2011年,泉州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鼓励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意见》明确规定,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技术开发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补助。(记者 罗江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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