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东田一男子月入三四千无家庭负担 业余偷盗成瘾
月收入三四千元,租住高档小区,但谁也没想到他竟是一名小偷,还有一个怪习惯,每次只偷一两样东西。25日,因涉嫌盗窃,男子陈某被溪美刑侦中队刑拘
陈某,31岁,东田人,父母离世,未婚,独自一人生活。2013年,他曾因盗窃被判刑,当年12月刑满释放。之后,陈某开始跟人学习安装防盗网,接着自己出来承接业务。
靠给人安装防盗网,陈某每月可收入三四千元,为方便工作,还在市区新新大厦租了一套房。
虽然有不错工作,但从去年4月开始,陈某又开始不安分,业余干起了“老本行”盗窃。
每去一地方安装防盗网,陈某都会借机熟悉小区地形,查看哪些住户的门锁容易撬。踩点完后,等到下半夜,陈某便开始行窃。作案时,陈某基本上都选择最顶层的住户,不易被发现。
今年3月2日,陈某再次出门,潜入柳城某小区,从顶层住户偷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台台式电脑。发现电脑被偷后,屋主及时报警,溪美刑侦中队民警迅速介入调查,通过调取监控、走访调查等,民警很快锁定有盗窃前科的陈某。经进一步研判,民警获悉,陈某在市区从事安装防盗网工作,经常在柳城溪美一带作案。
3月24日,民警以业主身份联系陈某,让他安装防盗网。陈某没有察觉异常,按时赴约,等候多时的民警迅速上前,将他控制住。
“被抓时,他很轻松的样子,面带笑容。”落网时陈某的反应,让民警觉得不可思议。
审讯中,陈某供述,去年4月至今,共入室盗窃20多起,每次作案时,只拿一两样东西。有时是一台相机,有时拿一块手表,最多一次是一部苹果6手机和2000元现金。偷得的东西,能卖则卖,不能卖的留着自用,涉案金额达5万多元,其中变卖1万多元。
月入三四千元,无家庭负担,没有不良嗜好,陈某为什么还要去偷窃,民警百思不得其解。
面对民警的疑问,陈某称:“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去偷东西。”民警表示,陈某很可能是偷盗成瘾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 傅梅香 杨玉蕊 通讯员 王伟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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