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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食药监局昨查止咳水 突检10个点无收获

2014-11-26 07:56 来源:闽南网 10

【网友声音】

知情

  “空中一端”:我认识有碰过的人,当初碰时不清楚是啥,但后来知道就戒了。看着文中的那些人年纪和我差不多,看着就觉得心酸。我曾经在公安局的网上问答时问过这个问题,只是并没有任何的回答。2011年后,我几乎没再听过有碰毒品或止咳水的人了,但不知为何还会如此兴盛。真希望好好整整。

  “ㄨ ㄨ”:以前我在南安溪美中山街那家延平大药店对面上班,看到好几个男的在里面买,基本每天都去买。估计也是买那个。

  “灿烂星光阿肥土”:这个真的会上瘾的,年轻时候我也喝过。有的买不起药的就专门喝这个,国家要加大重视严肃处理啊。

  “差不多其实差很多”:是真的,这个不亚于毒品,我以前靠这个月入上万,现在不做了。

  “Mr.Wang”:几年前我也试喝过,果真有幻想的感觉。结果全身没力,好几天才精神起来。吓死了。

担忧

  “CATSHOP”:早就听说好多孩子在喝这个。这就是吸毒,为什么就没人管。

  “幽幽”:好可怕,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人口太多命真的不珍贵了,这样祸害下一代!

  “*наňɡ”:很早就这样的,喝多了会很嗨的,跟那些违禁品一样的效果。

  “Love is All”:不制止的话,南安所有学校都得玩完。

  “金铨V”:以前有次咳嗽前后喝了一瓶,当时我就奇了怪了,怎么时不时地会想起那味道,老想喝。想想都怕!

建议

  “微雨燕双飞”:触目惊心。止咳药药店不能再让它们出售,不能再让它们继续泛滥危害青少年。

  “顺其自然”:国人要注意道德教育,不能为了赚钱什么都干,把毒品当饮料推销给小孩子,良心何在!

  “Hello_Jack”:这好比是烟瘾,抽个一包、两包的是不会成瘾的!只是这些小年轻涉世未深,受周遭环境的影响,没事就有样学样的,养成坏习惯!有关部门应加大打击和宣传力度,以免毒瘤滋生!

  “MR.EL1”:这些人和贩毒有什么区别?应该严打。

【律师说法】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平说,对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网购店主、个人,根据《药品管理法》以及《刑法》等相关规定,如非法经营额达到5万元以上,可能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地方违反药品生产、销售、经营的违法行为,主要有药品监督部门进行管理、监督、查处。构成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

  罗律师认为,本案中的止咳水不仅是处方药,而且含有麻醉药品列管品种可待因成分,对于该品种的药品应按照国务院的管理办法进行特殊管理。但从目前状况看,该类止咳水的管理并没有像吗啡、咖啡因等管制药品一样真正的严格管制;对于该药品的药效、使用后果,如对人体确实存在损害,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规定应组织药学、医学和其他技术人员,对已经批准生产的药品进行再评价,针对现有情形更好地对该类药品制订管理办法,以便该类药品的经营有法有规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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