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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买房首付也可分期 业内人士提醒:非免费蛋糕

2014-10-11 10:21 来源:南安商报 2

【开发商】“低首付”是为了清盘

  近日,记者带着黄先生的疑惑,走访了南安市区一些正在推行首付优惠宣传的楼盘。据了解,不同房企执行不同的操作方法,但大多数房企采取的都是购房者分期支付首付的方法。

  在位于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的滨江一号售楼处内,记者看到,该售楼处只有少数的几个市民正在看房,显得有点冷清。据滨江一号售楼处工作人员小陈介绍,国庆期间,该售楼处推出首付10%的优惠,吸引了不少市民驻足看房。

  首付10%是一个什么概念?小陈告诉记者,首付10%优惠指的是购房者只需在签合同的当天支付总房款的10%,其余20%的首付,购房者只要在3个月内补上即可。

  “一般,逢节假日,我们才会推出首付10%的优惠,此次这一优惠预计将持续到年底。”小陈说,首付分期付款期限是3个月,购房者如果想延期,需向该售楼处申请,一般最多可延长至6个月,不产生利息。

  为何推出首付10%的优惠?“主要是针对那些一时拿不出全部首付款的刚需客户。”小陈表示,如果按政策标准规定的首付30%计算,很多购房者一下子要拿出那么多钱存在一定的困难,首付10%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购房者的压力。

  此外,清盘也是这类优惠的一个目的。据介绍,今年初以来,南安整体楼市并不如意,很多楼盘滞留了很多房源。“目前,滨江一号还有30多套房子未售出,首付10%也是为了清盘。”小陈坦言。

  无独有偶,在南安市区柳城街道的罗马家园售楼处,“首付4.2万元轻松买1+1两房”的标语随处可见。据该售楼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之前为了庆祝中秋佳节,该售楼处就推出单身公寓首付4.2万元的优惠,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需先支付4.2万元首付,剩余的钱须在3个月内交齐。”上述工作人员表示。除了单身公寓外,罗马家园还推出套房首付15%的优惠。购房者只需支付总房款的15%,剩余的15%在3个月内交齐即可,不收取利息。

  东方丽景项目的代理商——中天置业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林鹤表示,该项目推出“首付仅1万元”的活动,主要采取的是分期付款的形式,由开发商代替购房者垫付剩余首付,1年内还清即可,而且不收取利息。

【业内人士】购买时需权衡利弊

  业内人士表示,购房者在购买首付分期付款的房源时,首先要了解具体的贷款操作流程,同时要清楚自己需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风险。在购买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量入为出,理性消费。

  记者了解到,在泉州市区,也有许多楼盘打上了首付分期的招牌,在剩余首付的垫付方面,有些房企,采取开发商代替购房者垫付首付的方式,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再签订一份《代付合同》。就利息方面,有的开发商会收取利息,也有开发商不收取购房者的利息。还有一些房企,并非开发商或是执行开发商垫付,而是采用第三方(多是担保机构或个人)垫付的方式,向购房者放款,购房者与相应的金融机构或个人签订《代付合同》,购房者则须支付相应的利息。通常来讲,利息比银行的房贷利息高。

  一般而言,首付分期的房源比较适合收入高且稳定,但手头上资金比较紧张的购房者。采访中,家住美林街道的个体户黄先生就比较适合,家住霞美镇新婚不久的李女士就比较不适合购买。简而言之,首付分期的购房者每个月不仅要面临不低的首付款利息以及本金还款压力,还要向银行偿还月供,资金压力非常大。

  福建正成功律师事务所苏朝生律师特别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买首付分期的房源时,应慎重衡量自身的经济能力,并清楚了解购房后所要承担的责任及风险。一旦不能按时还款,购房者可能会面临银行及代付方(开发商、担保机构或者自然人)的双重追偿压力,并可能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最终血本无归。此外,在签订《代付合同》前,购房者还要慎重审查合同主体(开发商、担保机构或者自然人)、金额、利息、还款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相关合同细则,尤其是购房者应结合自身经济能力慎重考虑《代付合同》所约定的利息、还款方式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分担问题。(见习记者 齐玲玲 记者 戴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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