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为优抚对象解决住房困难 10类优抚对象可以享受住房优待
2014-08-28 16:30 来源:南安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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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帮助优抚对象解决住房困难,南安市正式转发执行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10类优抚对象可以享受住房优待。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在申请住房优待时,可携带伤残军人证、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领取证或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我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办事窗口,填写《优抚对象住房优待资格认定表》后,向国土、住建等部门申请办理。
根据《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直接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烈士老年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以及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依照规定享受住房优待。
记者了解到,对于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同等条件下以家庭为单位优先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申请住房保障的优抚家庭,依法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和护理费等待遇,在准入审核中不计入家庭收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住房租赁补贴或农村危房改造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此外,在办理房产、土地证件时,免交登记费、工本费;自建房时,免交基础设施配套费、拨地定桩测绘费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据悉,截至目前,我市优抚对象共有7500多人。(记者 洪雅娟 通讯员 吴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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