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首例电动车挂牌申请因无正式购车发票无法登记
2014-08-12 11:09 来源:南安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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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其他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动力装置驱动的非机动车,应当在10月1日前到市公安局交管大队申请登记(详见本报8月6日2版本埠报道)。昨日,市民叶老伯骑着电动自行车,第一个到市交管大队申请电动车挂牌,然而因为没有正式的购车发票,无法挂牌。
今年71岁的叶老伯告诉记者,他的电动自行车已经买了2年多。几天前,叶老伯从报纸上得知,合标电动车需到市交管大队挂牌。
昨日一早,叶老伯就向市交管大队咨询挂牌事宜,并于昨日下午骑着电动自行车申请挂牌。
称重、查车架号……叶老伯顺利办理了一系列挂牌手续,但在最后一关需要检验车辆来历证明时,出了问题。他手中没有购车发票,只有一张收款收据,无法登记挂牌。
“按规定,办理车辆登记时,要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凭证、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及所有人身份证明。只有收款收据是不能登记的。”市交管大队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在购买合标电动车时,要记得索取正式发票。
据介绍,南安市目前只有市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中队一个挂牌点(南安市区南大路679号),接下来,南安将推行电动自行车挂牌销售。对于挂牌,市民若有不清楚者,可致电0595-86351969咨询。(记者 傅梅香 苏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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