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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一男子进厂运废料刮倒铁门砸死妻子 丈夫负主要责任

2014-08-04 12:02 来源:东南快报 1

    死者丈夫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厂方管理不善存在一定过错

  在充分掌握情况后,调解小组立即召集双方进行赔偿调解。

  在调解中,死者家属坚持认为死者的丈夫与厂老板存在事实上的雇佣关系,应当按照工伤事故的处理办法,并提出了100多万元的高额赔偿要求。厂老板则表示,死者是自己到厂里运载废料的,并不是厂里叫来的或者雇佣的,和厂里没关系;且铁门倒下来砸到人,完全是因为其丈夫自己开车不小心造成的,因此死者夫妇应负主要责任,自己只承担人道主义补偿义务,最多支付3万元人道主义补助款。

  厂方的态度又一次激怒了死者家属。为尽快解决纠纷,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调解小组便采取分别做思想工作的方法。

  调解人员先对死者家属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解释了国家法律、法规对工伤事故的解读,告诉他们这是一起意外事故,并非工伤事故,只能参照意外事故的赔偿标准处理赔偿问题;并表示这起事故的发生,主要还是死者丈夫开车时不注意碰倒了石材厂铁门所致,所以其丈夫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死者本人是个完全民事责任人,她有注意自身安全的义务,因此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而对于石材厂老板,调解员指出石材厂的铁门锈迹斑斑,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实际上他也以行动默许了对方当事人载废石料的行为,而且死者的丈夫中年丧偶,所以希望他除了法律规定的赔偿外,从人道主义角度,尽可能多地给予补偿。

  经过1天多的调解,7月18日晚22时45分,纠纷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方案、数额达成了一致,石材厂当即向家属支付了赔偿款。

  律师说法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尤文香律师认为,这起事故主要由于死者丈夫开车时不小心碰倒了石材厂铁门所致,为事故主要责任人;死者也承担一定责任;而若门本身无质量问题,则工厂不存在责任,如果经查,工厂大门确实年久失修,工厂存在一定过错,但具体赔偿数额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同时,尤律师提醒,如果车辆有投保,可以视情况找保险公司赔偿。(记者 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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