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一男子上班8天矿工3天 欲放火烧厂讨要工资
讨薪无果心生恶念放火烧厂未遂获刑2年
23日11时许,急于拿到工资的范某再次找黄某帮忙结算工资,可是依然没有得到答复,范某当时便撂下一句狠话:“若再不解决,我下午就走极端。”
回到宿舍后,范某想了一个中午。当天15时许,他又找到公司经理李某讨薪,可还是没能拿到工资。
“不能处理的话,我就要去油漆房点火。”范某快步走到油漆房,顺便拿起一桶固化剂就往地面一洒,并拿出事先准备的打火机,准备点火。
当时,油漆房内有五六十名工人正在工作,厂房里放满了固化剂、添纳水、油漆等易燃易爆品,这要是点燃,后果不堪设想。
“你要不要处理?不处理我就放火烧了。”范某左手拿着半桶固化剂,右手持着打火机,为了讨薪,准备放火烧厂房。
“小范你不要这样子,把桶放下来。”说时迟那时快,黄某突然拉住范某的右手,与经理李某合力将范某推到角落,并将他控制住,直到民警赶到现场将范某抓获。
【提醒】讨薪需理性不可使用过激手段
“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都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才能更有力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经办法官说,讨薪时,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最有利的证据。
“范某讨薪的手段已触犯法律,不仅没帮自己要回工资,还亲手把自己送进监狱。”经办法官表示,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劳动保障部门寻求帮助,不能采取过激、违法的手段来维权,否则可能因维权手段不当而承担责任。
法官提醒,讨薪时,还应注意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工资单、押金收条、出勤记录、劳动合同、工资欠条等。同时也要了解维权渠道,向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还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欠薪问题,如果遇到老板卷款逃匿,应及时拨打110或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在发生工资被拖欠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理性维权,依法解决问题,不可使用过激手段。”法官说。(记者 王君 黄俊腾 通讯员 李炳南 张太洲)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