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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一栋独立套房天降粪便熏臭邻里 到底谁扔的?

2014-05-07 07:54 来源:闽南网 2
南安一栋独立套房天降粪便大半年,邻里盼以后别再扔了。

202室

(王大伯夫妻俩)

  “推开厨房窗户,眼前就是储藏间上的粪袋”

  谢女士家门口的储藏间是我们家的,储藏间房顶被扔粪,确实是从去年国庆后开始的。

  去年,我们家的厕所堵塞了,4次请工人疏通,后来彻底无法疏通,打算更换管道,询问了3楼的住户要不要一起,但他们未同意。

  去年国庆前,我们自己更换了管道。102的谢女士也自己改造了管道,我们两家就不存在管道堵塞的情况了。

  我儿媳妇住在201室,有一次在2楼楼梯转角打电话,才看见储藏间房顶上也都是粪袋,被恶心到了。我们家厨房窗户一打开,就对着这些东西。

  我们很爱干净,经常打扫楼梯和过道(这事得到了301室吴阿姨的佐证),平时一点垃圾都会丢在桶里,更不可能往自己的储藏间门口扔大便了。

102室

(谢女士一家5口)

  “门前屋后又脏又臭,换谁谁都受不了啊”

  去年开始,我们就饱受“扔粪”的痛苦,又脏又臭,换谁谁都受不了啊。

  今年来,已经有四五次扔在门口了,扔屋后草地的就更经常了。我和邻居很无奈,一大早起来清扫,大包小包散发着臭味。屋后草地飘来的恶臭,让我不敢开窗。

  去年,我请人把屋后的“粪袋”清理完,现在又遍地都是。一个月前,我又请人把门口储藏间房顶上的“粪袋”清理了一遍,昨天,又发现储藏间门口有“新鲜”的。

  臭味飘进屋里,客人来了也坐不久。这些东西,都是半夜扔下来的,应该是在这栋的楼上没有错,考虑装个监控,但又想晚上黑灯瞎火的,也拍不到啊。

  屋后阳台外的草地上,新近又丢了十几个红色、白色的袋子的大便,夏天马上就来了,该拿这股恶臭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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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

  200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决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相关的法规。

  其中,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他山之石

日本用重罚

  日本民法规定,有关建筑物的附属物如玻璃等(非人为故意)落下致人伤害或死亡,建筑物的占有者对被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占有者对损害的发生采取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建筑物所有人应对被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香港分类细

  成立“侦查高空掷物特别任务队”,聘请3名警察在不同案发地点巡逻及部署。高空抛物主要依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进行处理。

  香港房屋署将高空抛物行为分为两类:一是对公众卫生造成损害的物件(如纸巾、卫生巾、水、垃圾及熟食等);二是可能引致他人死亡或受伤的物件(如木板、玻璃瓶、菜刀等)。对于这两类行为分别有详细的处罚办法。(海都记者 尤燕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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