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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5万元 南安启动“引工大使”认定

海丝商报   2026-09-29 10:53

  28日,记者获悉,南安市“引工大使”认定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该政策旨在鼓励民营企业老员工化身招工宣传员,以“以工引工”方式吸纳外地劳动者来泉就业,“引工大使”最高可获5万元一次性引工补助,进一步拓宽企业引工渠道,夯实企业用工保障。

  据了解,“引工大使”认定面向2025年以来,成功引导首次来泉就业人员入职本企业、年度引工数量达标的民营企业老员工。其中,首次来泉就业主要是指当年度与民营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近3年首次在泉州市辖区内缴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满2个月以上的非泉州籍民营企业新员工(不含在县市区流动员工,不含灵活就业人员及人力资源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员工)。该政策所指民营企业,不含国企、国有控股、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资、个人独资、合伙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均纳入适用范围。

  申报“引工大使”需满足基础资格,即需年满18周岁、中国国籍,个人信用良好,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意愿参与招工引才,具备沟通协调能力,在企业或行业拥有良好口碑。

  认定按季度申报,各民营企业可于每季度末向南安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该政策将根据引工数量分级认定,年度成功引进符合条件人员30人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分别获评金牌、银牌、铜牌“泉州市引工大使”。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单人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由企业代为申报,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引工大使”个人账户。政策遵循“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如与其他就业扶持政策叠加,择最优一项享受。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个人或企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引工大使”存在造成重大损失、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形,将不予受理认定;已享受补助的,按规定撤销资格、追回相关待遇。若有疑问,详情可咨询南安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15室),咨询电话:0595-86383557。

  (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 陈雅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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