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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启动2027年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申报

海丝商报   2026-05-14 11:47

  近日,南安市正式启动2027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申报审核工作。

  本次申报时间从2026年5月13日持续至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在本人年龄达到条件的前一年,通过“福建幸福家庭”或“健康南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申报。奖励扶助金将委托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每年12月31日前发放到个人账户。对于当年度申请的对象,次年即可领取奖励金。

  申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且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寄养);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出生于1933年1月1日以后且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扶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400元,低保户每人每年3600元。

  同时,对于户籍迁移变动和收养问题也有明确规定,如在2005年2月5日福建省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之前,户口由城镇居民迁移或改变为农村居民的,可享受提前年龄奖励扶助政策等;以1992年4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为界限确定合法收养子女。

  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条件为:一方或双方为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方或双方曾经生育子女且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寄养);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出生于1933年1月1日以后且年满60周岁。扶助标准与农村部分相同,每人每年2400元,低保户每人每年3600元。所需材料除与农村部分相似外,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还需提供《下岗证》《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领取失业金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金等费用的相关证明、县及县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之一。

  申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需满足: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45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扶助标准根据年龄划分,45-48周岁每人每年14400元,49周岁以上每人每年16800元,低保户每人每年18000元。

  为方便群众了解申报详情,南安开通了咨询渠道。群众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社会治理办)咨询办理相关事宜。

  (记者 庄树鸿 通讯员 庄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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