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11月28日,南安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黄景阳、苏毅伟、傅漳龙、黄梓奇、林灵敏、林燕斌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易辉泉、市监察委及“两院”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关于召开市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事宜,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南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决定于2025年12月23日至26日在南安市人民会堂召开南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会期四天。
会议审议有关代表事项。经会议表决通过,接受许柏松同志辞去南安市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
会议审议有关人事事项。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王连赞提请,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决定免去:
刘坤来同志南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尤泽胜同志南安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侯小泉同志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侯小泉同志为南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宝佳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
许柏松同志为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景阳为新任命的3位同志依次颁发任命书。会议还组织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重点督办件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调整2025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南安市调整2025年财政收支预算的决议》;书面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法院部分法官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记者:洪丽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