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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获省级补助2451.03万元

海丝商报   2025-06-19 17:27

  近日,福建省财政厅、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通知,下达了2025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15.05亿元。

  其中,13.85亿元用于第一、二、三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补助(重点支持第二批),由县级采取项目申报的方式,按项目的促进村财增收、联农带农、撬动社会资本、发挥社会效益、前期工作深度等因素分配资金,给予每个创建对象400万元—1200万元(含上轮试点示范资金)补助资金;1.2亿元用于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补助,每个创建对象300万元。南安共获得2451.03万元。(记者 庄树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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