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受疫情影响企业可申报这项补贴 500元/人
近日,泉州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以工代训补贴范围,支持困难企业以工代训,稳岗位、保生活,并支持各类企业吸纳特殊群体以工代训。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南安企业可通过线上系统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报。
据悉,以工代训,是指企业职工通过实际工作的形式代替岗位培训,边工作边提高个人劳动技能,注重岗位工作培训,无须单独组织开展培训。
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泉州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若其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其以工代训人数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同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企业,补贴范围将扩展到大型企业。
对于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开展以工代训并进行实名制登记的,可根据新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补贴。
对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可根据吸纳人数给予生产经营主体补贴。此外,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开展以工代训并进行实名制登记的,可根据吸纳人数给予生产经营主体补贴。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补贴的对象须是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员,且享受补贴月份须正常缴纳失业保险费。此外,劳务派遣人员由实际用工单位申领补贴。
据统计,2020年,南安共拨付以工代训补贴1912万元,惠及76家企业,今年扩大补贴范围后,预计将惠及5000多家企业。
“目前,我们已经根据泉州市人社、财政商税务部门初步筛选的符合困难条件的企业名单共5000多家,进行了一对一精准对接,预计补贴金额将达到3000万元,惠及企业职工1万余人。”南安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申请,可从2021年1月起,按规定一次性申领全部月份以工代训补贴。
据悉,因疫情防控需要,南安市人社局近期推广“不见面”服务。“即日起,生产经营主体可登录‘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通过系统向南安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报告、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南安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审查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培训对象资格后,对符合条件的,将按规定发放以工代训补贴。”该负责人表示,如有符合条件的企业未列入名单,企业可提供2020年1—6月和2021年1—6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核查、申报。若有疑问,亦可以拨打南安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595—86383557详询。(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 侯坤祥 王冬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