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南安再施福利 夯实中小企业服务保障基础

闽南网   2020-03-11 16:54

  为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近日,泉州南安市再出利企新招,下发有关通知,对承租本级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不含国有独资、控股企业),免收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两个月租金。

  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减免租期原则上为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承租户为个体工商户的,可参照执行。承租企业需减免租金的,应于2020年5月31日前向各行政事业单位提出申请,各行政事业单位应与承租户签订减免租金协议,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各主管部门需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本部门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租金减免情况报送南安市财政局。

  “后续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泉州南安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房租减免的具体方案将由各行政事业单位(含所属企业,下同)依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确保减免工作依法依规、程序到位、内控严格、及时高效。

  减免租金只是泉州南安市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放给中小企业的福利之一。除此之外,泉州南安市还从简化配置程序、统筹调配使用两方面出发,优化疫情防控资产管理工作,夯实企业服务保障基础。

  “我们尽量简化非必要的防控资产使用审批程序,快速高效配置企业所需防控资产。”泉州南安市相关负责人介绍,疫情防控期间,该市各有关单位需紧急配置救治器械、医药防护用品等疫情防控资产,只需要履行必要的程序;需统筹调配、捐赠疫情防控资产,若需要报财政局审批的,可按主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实施,待疫情结束后统一报泉州南安市财政局备案。

  同时,为防止出现借机随意扩大减免范围、输送不当利益等行为,泉州南安还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我们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建立疫情防控资产台账,明确责任人,确保资产完全完整、流向可查。”泉州南安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规范资产处置,疫情结束后,该市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回首可重复使用的疫情防控资产,通过调剂使用、公开拍卖、捐赠等渠道处置资产,报废、报损的疫情防控资产,也应按相关权限审批或备案。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对违规违纪违法操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国有资产流失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泉州南安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通讯员 柯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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