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南安将遴选资助高校毕业生优质创业项目

闽南网   2020-03-09 20:27

  闽南网3月9日讯 近日,南安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市、县三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将遴选资助一批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时间截止至4月10日。

  根据《通知》,项目申报人须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2015年1月1日及以后)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据悉,今年大中专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评审工作采取省、市、县三级同步开展的形式。创业资助项目依据申报平台产生的书面评审结果,按得分从高到低,从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泉州市级创业项目资助评审。其中,南安市级大中专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评审将在系统申报项目中按得分从高到低遴选3-10个创业项目列为南安市大中专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进行资助,根据获评等级每个项目分别给予1-3万元的资金扶持。

  “项目申报人须通过网上申报,同时提交身份证(港澳高校毕业生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高校毕业生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创业项目计划书》电子版等材料。”南安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说。(通讯员 黄伟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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